IASB就新冠肺炎影响修订国际租赁准则
发布时间:2020-05-29来源:未知作者:技术标准部
4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下称“理事会”)发布就疫情相关租金减免对《IFRS16—租赁准则》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旨在方便承租人核算收到的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如免租期、临时性的租金减免等。
《IFRS 16—租赁准则》规定了承租人应如何处理租赁付款的变化(包括优惠折让)。但是,将这些要求应用于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大量租金减免实际上是有困难的,尤其是考虑到利益相关者在疫情期间面临的许多其他挑战。该准则要求承租人应单个评估租赁合同,以确定是否将这些优惠视为租赁变更。如果适用租赁变更的情况,承租人必须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允许承租人不必考虑与疫情相关的特定租金优惠是否属于租赁变更,从而使他们能够按照没有发生租赁变更来进行会计处理。该修正案将适用于与疫情相关的可减少2020年到期的租赁付款额的租金减免。
主要修订内容
IFRS 16第46A段:为简化会计处理,承租人可以选择不去评估与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是否是租赁变更。作出该选择的,对于因与疫情相关的租金优惠导致的租赁付款额的变化,承租人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采用与适用《IFRS 16—租赁准则》处理非租赁变更的付款金额变动一样的方式。
IFRS 16第46B段:简化会计处理的方法只适用于因疫情爆发直接导致的租金优惠,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租赁付款额的变动导致对租赁重估的金额与变更前租赁合同的金额相当或略低;
(2)租赁付款额的所有减免只影响2020年原本应该支付的金额;
(3)相关租赁合同的其他项目和条款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IFRS 16第C1A段(生效日期):适用于从2020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报期间,并鼓励提前采用,包括可以在本修订发布之日尚未授权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中适用。
IFRS 16第C20A段(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本修订准则的累计影响数,承租人应当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本修订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金额,如适用)。
在此困难时期,理事会力求迅速做出反应,以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帮助。因此,该提案的征求意见期很短,只有14天(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5月8日)。理事会的目标,是在2020年5月发布正式修订版,以便承租人及时实施采用。
发布该修正案的目的,是在承租人对于新冠肺炎相关租金减免如何适用《IFRS 16—租赁准则》时给予及时的简化处理,同时还使承租人能够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其租赁事项的有用信息。